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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项目设备材料(10kV箱式变电站)框架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4-09-16 作者: 箱式变电站、美式变电站

产品详情

  2024年-2025年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项目设备材料(10kV箱式变电站)框架采购项目

  本招标项目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项目设备材料(10kV箱式变电站)框架采购项目已由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项目建筑设计企业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招标代理为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2025年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项目设备材料(10kV箱式变电站)框架采购项目

  5.计划工期(框架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具体以实际供货要求为准。供应商框架期限内执行合同金额未达到承诺预估分配金额70%的,应当通过延长协议有效期限6个月予以兑现,延长期届满后仍未达到预估分配金额70%的,双方协商终止合同;若框架期限未满,但某一标段中标人供货合同金额达到承诺预估分配金额的110%时,该中标人框架协议执行完毕。

  8.限中要求:因本项目为ECP框架入围项目,总计划分1个标段,入围3家,由于电子交易系统目前没办法实现同一标段同时中标多家单位,故将每“标段”按照入围家数设置为三个子项标段“即:第1-1、1-2、1-3标段”(多个子项标段材料明细及最高投标限价完全一致),每个子项标段推荐1家不同的单位中标,故各标段子项标段要求相互进行限中,即一个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三个子项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子项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投标人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出具工商部门变更说明;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可以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

  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7.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国”,将查询结果截图。

  8.投标人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投标人未被列入中电联发布的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涉电力领域着重关注对象名单(截止到最新所有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需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第35标段:10kV箱式变压器入围的合格供应商。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08月23日)至投标截止前30分钟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登录(试运行)”-“企业、代理机构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选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如投标人已有内蒙古自治区内其它盟市的CA数字证书则无须重新办理。CA数字证书申办成功后,需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CA互认系统”跨平台登录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进行信息完善,完善后自行点击审核通过。通过后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点击同步内蒙古主体库诚信信息,即可同步有关信息。相关操作的过程详见“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CA服务”模块及2022年8月3日发布的《关于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线操作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电线。

  3.根据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2年08月03日发布的《关于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各投标人须按附件-操作手册做相关操作,操作手册与真实的操作不一致时,及时与技术上的支持联系。

  4.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3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问题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出现故障,导致没办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真实的情况延长解密时间。

  7.投标人在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需要注意的几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投标人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有关操作前,须安装“内蒙古自治区CA及电子签章互通驱动”,可到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驱动下载”栏目中下载《新点驱动(内蒙古互通版)》。

  8.参加电子招投标项目的投标单位需及时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企业业绩、财务、获奖等信息。由于投标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将本次投标的资格审核检查、评审打分所需的资料录入、上传至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并完成审核查验等工作,亦或未确认已入库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而导致投标资格审核检查未通过或评分点不予计分者,责任自负。

  9.投标人自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果未及时关注造成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经济标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监督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09开标室组织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