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验收意见,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并限期完成实施。不合格的项目将不被接受,今天西安铭晟造价工作室小编主要给大家伙儿一起来分享国家建设项目工程完工验收办法,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和项目验收委员会,根据项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文件,以及国家或部门颁布的施工检验收取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在项目竣工并试生产合格(工业生产项目)后,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对整个项目进行检测验证和认证、综合评价和鉴定的活动。
根据我国建设程序的规定,竣工验收是建设项目的最后阶段,是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之间的过程,是全面检验建设项目是不是满足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投资是不是合理的重要环节,是审查投资使用是不是合理的重要环节。
建设项目只有在竣工验收后才能实现从承包商管理向发包人管理的过渡,它标志着建设投资成果投入生产或使用,对促进建设项目的及时生产或交付、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具备极其重大作用。
大中型及以上定额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由国家发展发改委或国家发改委委托项目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小型和限额以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当经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地方政府部门验收。建设部门和建筑设计企业(业主)、接管单位、实施工程单位、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等相关单位参与验收工作;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验收委员会或小组应由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和银行、物资、环保、劳动、统计、消防等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
(5)签署验收意见,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并限期完成实施。不合格的项目将不被接受,并提出完工验收工作总结报告和国家验收证书。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