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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加工车间未申请消防验收就投用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4-12-02 作者: 安博体育网页版

  劳动密集型公司制作加工车间建成后,未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近日,主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建筑设计企业B公司新建一座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车间,该工程总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且已投入使用。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二条、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该工程属于特殊建设工程。

  然而,B公司组织各参建单位做了竣工验收,并做出“合格”的结论,但建筑设计企业在工程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前却未依法向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B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以及《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主管部门对B公司作出了严厉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立马停止使用该工程,并处以罚款。

  面对处罚决定,B公司表示无异议,并立即采取行动,不再使用该工程,按时缴纳了罚款,同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组织整改,补办消防验收手续。

  上述案例为“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敲响了警钟。建设单位必须树立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依据《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办理,应以施工许可管理权限确定管辖层级;对于依法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则实行属地管辖。

  因此,对于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消防法》《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在投入使用前,务必及时向项目属地主管部门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确保工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不再使用。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核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相应许可。

  建筑设计企业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特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筑设计企业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