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最新消防验收的范围、内容及面积规定,以下是根据最新政策文件和权威来源的归纳和总结: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第十四条中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应严格落实“照图验收”制度。这类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公共设施等。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以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和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完工图纸、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作为消防验收的依据。(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要求的通知》)
对于不属于特殊建设工程但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有必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其他建设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符合法定形式的图纸,重点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联合抽查检查。
实施局部装修改造的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应统筹考虑改造区域与相关非改造区域的安全地疏散、消防设施等设计内容,改造区域与非改造区域不得相互影响。竣工后应确保改造区域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及安全疏散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未涉及消防设计内容的,不需开展消防验收(备案)。(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逐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照图验收工作的通知》)
工程竣工后,建筑设计企业应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图纸及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要求编制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完工图纸,确保图纸的一致性、真实性、完整性。特殊建设工程的竣工图纸应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
消防验收将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的性能及系统的基本功能是不是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验收还将关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是不是满足规范,以及防火分区的划分是否合理。
特殊建设工程的面积规定主要是根据其使用性质和功能来确定,而非单纯以面积大小为标准。具体面积规定可能因不一样的特殊建设工程而有所不同。
对于商场改造项目,如果其地上内部装修改造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下,且不属于特定情形(如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建筑设计企业可自主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办理消防验收,以备查方式申请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来源:《发文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的公众聚集场所,北京市消防救援局已明确在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营业前可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但这并不改变这些场所需要遵守的消防法律和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也不免除其进行消电检测等其他消防安全措施的责任。(来源:《北京300平以下聚集场所不用再做消防安全检查,消电检测还要做吗》)
综上所述,北京最新消防验收的范围、内容及面积规定涵盖了从特殊建设工程到一般建设工程,从新建项目到改造项目,以及不同面积和用途的场所。具体规定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真实的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和权威指南。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